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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播放《别了,温哥华》的时候,我19岁,风华正茂的年纪,却经历着迷茫、谈恋爱、高考、落榜、复读的人生重要悲惨阶段。 当时,我去过最远的地方,就是我读高中的县城。 北京对我来说太遥远了,温哥华更是永远到不了的地方。 如今,人到中年重刷这部剧,我又有了完全不一样的理解和感受。
任晓雪: 当年,我最讨厌她。 我不理解一个满嘴谎话的有钱女人,怎么就值得这帮愚蠢的穷大学生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? 现在,我被她的勇气、坚强和善良深深折服。 一个被家暴的女人,像惊弓之鸟一样逃到国外,换成谁都不能把自己的事情对别人和盘托出。 她冒着生命危险带出去的钱,最后都花在了朋友们身上。 一部分给了司马洪父母,一部分帮了罗毅,最后一部分留给陆大洪创业。 她被谴回国的时候,明明有机会给朋友打电话求救,可她选择不连累杨夕、陆大洪和罗毅,希望朋友们能够平安度日。 我多么希望她是在装疯卖傻,最后回归正常生活呀! 可是,任晓雪的记忆永远停留在了,她与罗毅生活在一起的那段惊慌、快乐的时光。 她只记得罗毅需要好好写论文,要不然毕不了业。 大结局,任晓雪被妇联救出来了,余士雄伏法坐牢了。 现实中的“任晓雪”是逃不出“余士雄”手掌心的,有钱有势可以一手遮天!
罗毅: 当年,我觉得罗毅非要去喜欢一个危险的二婚女人,我为他不值。 悲叹一个男子为了爱,连命都不要了,同时也羡慕任晓雪有这样的好运气。 现在,我觉得罗毅才是年轻人朝气蓬勃的代表,而且他非常有眼光,任晓雪值得。 杨夕: 这部剧,我最喜欢杨夕、罗毅的性格、颜值和穿搭,觉得他们是天生一对,可惜没有在一起。 当年,我觉得杨夕有点不要脸,明知道陆大洪有女朋友,却上赶着去住在一起。 我不理解,一个又胖又丑又穷的老男人,怎么就能俘获杨夕这颗心。 现在我理解了,陆大洪是善良、有趣、有责任心的暖男,现实中没有人不爱陆大洪。
陆大洪: 当年,我觉得他就是一个矛盾的渣男,未婚妻和小情人都不想分手,脚踩两只船。 现在,我觉得陆大洪非常真实,就是在不合适的时间遇到了更爱的人。 王平平: 这是一个大大方方,千万里去温哥华追爱的好姑娘。 错就错在,当她发现陆大洪和杨夕的恋情,不该一气之下住到律师康兆明的家里,太单纯了,结果被迷晕强奸。 当年,我不理解王平平为什么还要和陆大洪去开咖啡馆,破镜不能重圆,何必呢? 现在,我懂了,王平平和陆大洪都在尽力挽救这段多年的感情,他们希望一切还能回到过去,尽力了,也发现什么都变了。 放手后,王平平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,结婚生子,我可太祝福她了。
马芬: 当年,我好害怕马芬,她一出来,我感觉像要吃掉罗毅。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女人,主动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,这是含蓄的农村人最缺乏的勇气。 马芬目的性太强了,太生猛了。 看到她能主动和康兆明在一起,又能嫁给二婚外国人,我质疑这份付出是否值得。 现在,我看到了马芬对罗毅的真心喜欢,可惜对方不喜欢自己,有点同情她。 最后,马芬离婚回国。 她永远是最潇洒的那一个,我有点喜欢马芬了。
康兆明: 捡漏王。 他也是这部剧里做人最没底线的大坏蛋。 讨厌康兆明,但现实生活中处处都是康兆明。 他的结局没有受到惩罚是我最大的意难平,但也许这才是真实。 余士雄: 当年,我曾经一度怀疑这个男人真爱任晓雪。 现在,我才知道这种占有欲、控制欲强到变态的男人,大有人在。 尤其是这种权势滔天的男人,这是很多女性挣不脱的困境。 电视剧已经非常理想化了,现实中任晓雪是逃不出魔爪的,妇联也是不会管的。
这部剧是理想主义题材,当年所有的意难平,在今天看来都是大团圆。
